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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1、人-200人危险品安全经营管理人员的危险品安全经营管理人员,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危险品安全经营管理人员,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危险品安全经营管理人员,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2、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
3、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危险品安全经营管理人员,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不足一百人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两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考试时间
每年有四次考试,分别是在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的双休日考试。危化品安全员证书是参加安监局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的证书。 该证书是企业申请危险化学品的必备证书。
危险化学品考试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危化品负责人证每年需要考试。第一条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危险物品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有谁考核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应由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具体包括人力***部门、安全保卫部门、监管部门等。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3、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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